岗位名称 |
用人单位 |
招录 人数 |
岗位说明 |
任职条件 |
学历要求 |
年龄条件 |
政治面貌 |
战斗员(70人) |
滨海大队 |
3 |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退役义务兵或具有体育、文艺、文秘等资格特长的社会青年优先。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管理上参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 |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纪律部队工作生活环境,能够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限男性。 |
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特殊要求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
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部队退伍士兵或曾在现役消防、专职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可以放宽至30周岁 |
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
榕城大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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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大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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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大队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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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大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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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大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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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大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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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大队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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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 驾驶员(12人) |
滨海大队 |
2 |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管理上参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 |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接受在队执勤备战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限男性。 |
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特殊要求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
年满35周岁以下,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
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
榕城大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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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大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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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大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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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文员(1人) |
滨海大队 |
1 |
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消防队伍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男、女不限,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 |
文秘岗位:中文、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化学类等专业及具有单位 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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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 |
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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