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提升组织力的实施意见》(揭委发〔2019〕4号)精神,为规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办事,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2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编制。负责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坐班服务,按照中心代理服务范围,接受办事群众咨询和委托,认真收集代办资料,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镇和县服务中心提交委托相关资料,代办各类事项,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向申请人移交办结相关资料等。
二、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278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共278名,其中惠城镇33名、靖海镇23名、隆江镇36名、神泉镇19名、葵潭镇26名、溪西镇2名、华湖镇18名、周田镇18名、仙庵镇21名、前詹镇21名、东陇镇13名、岐石镇9名、鳌江镇17名、东港镇16名、东埔农场2名、葵潭农场3名、青坑林场1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电脑操作。
3.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报考职位所在村(社区)(报名时须提供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各镇(场)组织部门。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19年惠来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附件二)(考生自行下载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黑色字迹中性笔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相片3张;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
7.中共党员(正式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信。
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待查验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应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完成并经初步资格审核后,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地点为准。
4.计分方式:以卷面分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入围对象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
5.奖励加分:中共党员(正式党员)加5分。
6.其他。若出现报考职位空缺或同一职位无人入围的,优先在报考相同镇(场)其他职位的入围对象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进行调剂。若再出现空缺时,从其他镇(场)符合条件人员中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