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 广东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3. 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 (2)报考岗位各学科教师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研究生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的报考者,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的,也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 资格初审。 普宁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考生在所学专业的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面试时间12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确定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评分第一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一项要素得分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列为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就业协议书签订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由普宁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有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普宁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用人选。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受聘人员为普宁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人才生活补贴等待遇。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1.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 2.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 3.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2023年度)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宁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