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拟于2024年7月组织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数量
紧缺人才
计划招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简称榕江实验室,具体地址在揭阳市粤东新城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工作内容主要为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事务。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6:00。以邮箱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825077107@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xx岗位+姓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填报岗位
1.2024年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简介
5.榕江实验室简介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